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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 : 2014-04-04
为加强交易中心和交易各方机密文件、资料的管理,提高参与交易活动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和当事人的利益,防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要求,结合交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交易中心及交易各方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打听的机密不打听,不该复印的机密文件不复印。
    2、任何人不得泄露评标专家库的内容或具体项目评标专家名单。
    3、对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纪录、台帐、资料等,有关人员要注意保管好,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查看。
    4、在公共场所不要随便谈论业务项目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如设有标底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打探标底,更不得泄露标底。
    5、要做好评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评标专家进行评标活动之前,交易中心场所管理人员要提醒评标专家等将手机放置于指定地点,一般情况下,评标活动期间,评标室人员只进不出。
    6、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打印投诉处理意见等机密性文字时,要身不离件,一旦离开要关闭电脑放好资料。打印完毕要将打印原件、校对件等所有资料交还经办人,不得复印、截留。该销毁时由经办人及时用碎纸机销毁,不得随意扔进废纸篓。
    7、交易中心各台电脑内的各种资料、数据、程序必须严加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介绍和接待来访,更不能私自做交易。
    8、对违反本制度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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