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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水口乡防洪工程(土门祠堂-灌洲村下游)
发布时间 : 2018-1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县水口乡防洪工程(土门祠堂-灌洲村下游)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安县水口乡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靖安县水口乡境内北潦河上游两岸。

2.2 招标规模: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起于土门祠堂上,止于灌洲村下游400M处,治理河道长8.20KM。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企业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投标单位建造师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8)拟投入本项目的江西省外企业,须提供江西省外企业需办理入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施工标段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 10  29  日起至2018 11  19 日自行在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投标文件(电子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20  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局五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建造师)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网上转账打印凭证);4、行贿档案查询结果。未按要求提供以上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人民政府网、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靖安县水口乡防洪工程项目部

     人:邓林

     话:138795769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靖安县环城南路香田新村1号楼

     人:刘先生

     话:15170416271

    监督单位:靖安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    室 0795-4657796

  靖安县水招办  0795-4662717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95-4660538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金额(元)

所在乡镇

1

靖安县水口乡防洪工程

18640990.21元

水口乡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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