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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矿山整治生态修复项目(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安矿山整治生态修复项目(一)招标公告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靖安靖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鑫中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靖安县内各乡镇

2.2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3招标金额:5414.86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地貌开挖回填、客土回填、新建现浇沟、新建生态沟、新建碎石路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88 日历天,预计2024 3  5  日开工,20245  31  日完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12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359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异地评标”。

7.6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靖安靖旅投资有限公司

   址:靖安三爪仑大道东侧

人: 钱蓉

   话: 181705347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中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靖安县巨汇名住D1栋二单元

联      人:赖永红

电    话:13507950577

监督单位:靖安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谢忠伦      监督电话 0795-4662171

 

靖安靖旅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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